判断一个人的精神活动是否正常,需要做几方面的比较:现在与过去比;本人与他人比;是否符合当时当地的习俗和规范;是否符合客观现实;是否有不可理喻的行为表现;整个精神活动是否协调统一。如果存在很大的不同,就要考虑精神活动是否存在异常。而要最终确定是否患精神分裂症还需要到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寻求诊断。 精神分裂症的终生患病率为1%,即每一百人中约有一人在其一生中的某个时期可能患上此病,而一年之中的发病率在千分之二到十之间,按不同诊断标准而有差异,若在直系亲属中已有患上此病者,则发病之机会便会大大增加,可达百分之十以上。通常发病的年龄是青少年及成年初期,男女患病率相近。 粗略地说,精神分裂症通常有四类表现: (1)阳性病征:(i) 妄想:即错误的牢固观念,对此坚信不疑,如认为被人陷害、觉得自己是特别人物等;(ii) 幻觉:即在没有任何刺激物的情况下仍然有特殊感觉,如听到他人议论自己、见到特别景物等;(iii) 思想紊乱:出现语无伦次、答非所问。 (2)阴性病征:(i) 感情麻木,包括动作缓慢、对亲人没有正常情感等;(ii)言语贫乏,包括说话迟钝、甚至百问不答等;(iii)缺乏动机,包括身体乏力、个人卫生料理差等;(iv) 社交退缩,包括缺乏各种各样的兴趣;(v) 注意力减退,易受其精神症状的影响。 (3)认知障碍:(i) 心理动力贫乏,影响说话流畅;(ii) 思维散乱,胡言乱语;(iii) 现实感歪曲,影响个人的表现。 (4)怪异行为:(i) 古怪打扮 (ii) 奇特行为 (iii) 重复动作 (iv)自言自语 (v) 哭笑无常 精神分裂症较易被人误解。有些人以为精神分裂症患者有几个“分裂”了的人格;有些人相信精神分裂症病人都是很危险的、不可测的;有些人相信这些不幸的人是撞了邪,或被恶魔上了身;更有人相信精神分裂症是对这些人前世所做的事的报应。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误解,却又是社会对患者歧视的根源。因此消除歧视必先要从消除误解开始。